关于做好2022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浏览次数:1852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工作要点》(校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对实验实训教学的基本需求,现将2022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实验实训室建设常规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和其他)。

2.新专业及一流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3.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4.校级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

5.以计算机为主体设备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新建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根据新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满足下一学年度实验实训教学所必须的实验实训室。

2.扩建、改建实验室项目:根据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需要,现有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老旧、数量少等原因不能满足教学需求或与专业建设(重点结合一流专业建设、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指标要求相差较大的实验实训室。

3.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有前期投入或有校级及以上的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支撑。

4.以计算机为主体设备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以学校统筹共建、共享为主;全校统筹无法满足教学需求的专业实验实训室可单独申报,但要充分论证,从严把关。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需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实际,切实做好本单位2022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2.各二级学院(部)应从实际出发,优先考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需要、新专业及一流专业教学实验实训室的建设;构建学科建设急需的实验实训室,合理配置与教学发展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资源;在保证验证性实验设备配置的同时,应充分考虑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所需设备的购置。

3.各二级学院(部)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建设项目申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或科室中心主任。项目负责人应充分考虑学科建设的需要和场所实际所承担的任务,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要求,在充分做好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填写《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4.《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应规范填写,内容详实。申报书由实资处负责初审,凡申报单位在提交申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修改通知的视为初审通过。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部)于2022年3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张雨  联系电话:68582133

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QQ邮箱。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