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资产管理及公共教学平台运行保障的职能部门。
(一)本单位下设机构情况
目前设有综合管理科、资产管理科2个行政科室,计算机与文科综合中心、基础实验中心、机械工程实训中心3个公共教学中心。
(二)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结合学校实际,拟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资产的配置、监管和处置,办理资产登记、调拨、调剂、转让、报废、捐赠、统计报告等工作。
3.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推进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4.负责学校实验室教学运行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仪器设备维护维修、低值易耗品申报与使用管理。
5.负责计算机与文科综合中心、基础实验中心、机械工程实训中心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优先保障服务教育教学功能。
6.负责落实工程训练课程执行计划,规范履行教学任务,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资产相关信息统计上报。
8.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完成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三)工作举措
1.加强与相关部门(如财务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后勤服务集团、安全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及各院部)之间的沟通协调,掌握并研究最新工作安排等,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多元能动、优质高效的管理和服务效能。
2.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合理整合资源,提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3.加强同省内外高校实验室、资产管理等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学习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分析发展现状,广泛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符合标准、契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路径。
面向未来,部门将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规划,聚焦主责,聚力提升服务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25年4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