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次数:1831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
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关于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2021〕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全校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安全,实验室环境与卫生、水电安全、门窗防护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内容。重点检查前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部门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5日)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稳定安全,放假前组织实验室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安全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1年7月15日)
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工作组,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学校所有实验实训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严格落实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在安全检查后原则上张贴封条,予以关闭。暑期开放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逐级审批制度,自觉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并提交《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场地使用申请单》。开放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实验师生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过程中严禁实验人员擅自离开,坚决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暑期值班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加强安全巡查,遇重要情况应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和学校总值班室(校办公室及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漏报、不报。校办公室值班电话:68582777;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8582110。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