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1 浏览次数:2167

各学院(所、中心):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7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填报以下5个报表: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上报数据,各表涉及到的代码信息可到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网上查询,网址http://202.4.130.200:81/。各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1。

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实验室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填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具体负责实施人员,确保此次数据统计工作顺利完成。统计工作开展前,相关工作人员需仔细研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填报。各填报单位应主动开展本学年数据与上一学年数据的核查工作,确保本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为确保数据准确性,SJ3、SJ4、SJ5、SJ6、SJ7在报送前需要各单位初步进行表间核验,核验方法如有疑问可与综合管理科联系。各单位如需往年上报数据电子版,可与资产管理科联系。报表汇总无误交由资产管理科随SJ1和SJ2一并上报系统。

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15日16:00前将所需提交的报表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表(填报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报资产管理科备案。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