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乘务专业能力测试纲要
发布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6387
一、测试范围与内容
空中乘务专业测试范围为专业技能测试。
二、测试形式
现场面试(一试)
三、测试安排
测试共4项,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表演基本能力及理论综合素质,具体为目测(20分)、形体姿态(30分)、语言表达(30分)、才艺特长展示(20分)。
四、测试时间
每位考生专业测试时间为12分钟左右。
五、相关要求
(一)专业技能测试要求:
1、身高:女生162cm~175cm,男生170cm~184cm。
2、视力:每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4、面试着装要求:男生穿着短袖、短裤,女生穿着短袖、短裙(裙子长度在膝盖上3cm左右);考生不可以化浓妆,不佩戴假睫毛、美瞳等饰品,不穿着连裤袜、长筒袜;男生头发应不遮盖耳朵,女生头发应梳理整齐露出前额及耳朵,长发须盘头;不可喷涂香水。
(二)考场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有关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自觉服从各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2、考生按准考证中提示的考试开始时间,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候考,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考场待考。严禁迟到、逾期不到者使其为自动弃考。
3、考生在待考区内须保持安静,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序进入考场考试。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作(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以任何形式通报姓名和准考号,也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本人的身份,否则以违规处理。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不得以违禁物品作为道具。
6、除音响设备考点提供,需伴奏的科目考生按照考点要求自备伴奏音频(U盘),因考生本人准备工作不足,造成伴奏光盘和盒带不能正常伴奏的,一律取消伴奏表演。
7、考试过程中评委可以根据考生考试情况随时打断,但不影响判分。
8、考生现场测试独立完成,不得携带搭档,考生家长不得进入候考区和考场。考生按照考点考试流程要求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才可离开考场,否则将视为自动弃考,不再安排补考。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试区域附近逗留。
9、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测试项目及标准
测试项目 | 测试内容 | 测试时间 | 测试要求 | 赋分参考 |
---|---|---|---|---|
项目一:目测(20分) | 考生的五官、身材、形象、气质 | 现场测试 | 通过目测考生的五官、牙齿、身高等,判断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基本要求 |
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身材比例好(10分); 肩膀对称、双腿修长挺直、双腿并拢后缝隙小(10分) |
项目二:形体姿态(30分) | 要求按考官口令完成规定动作和步态测试 | 现场测试(8分钟以内) |
五人一组完成考官如下动作指令: 动作一:行走(按考场内路线行走) 动作二:转圈(连续四次向右转) 动作三:抬手(完成双手水平向前和高举) |
方向感、身体平衡感好(10分); 反应准确迅速、身体协调性好(10分); 步态自如、无明显内外八字步(10分) |
项目三:语言表达(30分) | 客舱广播词广播 | 现场测试(2分钟以内) | 现场抽取试题 |
发音标准、口齿清晰(10分); 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10分); 语调自然、表达流畅(10分) |
项目四:才艺特长展示(20分) | 考生在舞蹈、声乐、朗诵、小品、曲艺、器乐中任选一项 | 伴奏须自带U盘(2分钟以内) | 自选舞蹈、声乐、朗诵、小品、曲艺、器乐均可 | 展示有内涵、优美、自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