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内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信息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19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相关规定和《关于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校发〔2025〕14号)要求,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信息报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通知安排如下:
1.填写《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备案表(2025年)》(附件1),并于4月10日16点前将纸质版备案表交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szc@wenda.edu.cn。
2.在完成本次集中备案后,如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动,各单位根据变动情况在变动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送《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调整备案表》(附件2)。
附件:1.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备案表(2025年)
2.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调整备案表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