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次数:1012

各院部:

2024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启,重启实验室,安全第一条。为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各项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做到责任明、底数清、管理实,切实做好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安全检查,落实问题整改

请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有关要求,全面、系统地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学校将在春季学期初开展实验室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各实验室启用前重点做好以下内容:

(一)检查气体安全。对本单位存放气体钢瓶进行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须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实验室不得过量囤积气体钢瓶,及时清除不使用或空的气体钢瓶。

(二)检查实验室化学品管理情况,建立实验室现存化学品清单;检查化学品存放情况,确保科学有序存放,化学品标签完整清晰;检查化学品储存场所,确保通风、温度控制、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运行良好。对实验室积存的化学品废弃物进行清点,按相关标准分类收集,等待学校统一处置。

(三)检查用电安全。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的调试、维护工作,加强防潮、防湿、防漏电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含软件)安全、正常使用。

(四)检查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数量、种类、配置位置合理,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被阻塞和安全指示不明确等情况。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系统谋划,将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行业标准等作为增强实验室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行业标准<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外,各单位还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验室危险源等组织相关人员补充学习相应内容。

四、做好人员管理,增强安全意识

(一)进入实验室人员要自觉遵守学校、院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未获准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任课教师等应结合实验室特点、实验项目内容、实验风险点,对新学期开展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规范、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实验室应强化日常管理及值日制度,规范填写、管理实验室各类台账。

五、车辆停放、充电安全管理

严禁在实验室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含机动车等)和违规充电;坚决杜绝师生员工在实验室(办公室、准备室)等室内场所给电动自行车等充电的行为,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或在室内充电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学校安全主管部门、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所等举报。因违规停放、充电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国家相应机关进行处理。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