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1085

各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校保〔2024〕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筑牢实验(实训)室安全防线,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稳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强化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落实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

二、全面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排查

假期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尤其是重点区域(如涉化、消防、列为二级风险等级管理的场所)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实训)室符合安全要求。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需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三、规范假期实验(实训)室使用管理

各实验(实训)室务必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假期关闭的实验(实训)室要做好断电、水、气源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结合实际和工作安排,张贴封条。

假期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应做好实验(实训)室使用登记管理工作,明确实验(实训)室使用安全责任人。进入实验(实训)室应严格遵守所在实验(实训)室安全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仪器设备等,离开实验(实训)室应及时做好“四防”“四关”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实训)室。有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应及时应急处置。

四、做好实验(实训)内资产管理工作

假期期间涉及实验(实训)室改造、搬迁等工作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实验(实训)室资产的搬迁转移工作,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资产的完好,避免资产丢失或损坏现象的发生。资产变更手续要及时规范办理,并切实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五、实验(实训)室检查时间安排

自查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前;

保卫处组织开展的集中检查时间安排:2024年1月25日上午。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