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浏览次数:1407
根据《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校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实验实训教学条件,以更好地保障学科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现启动2023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安全优先、保障教学、助推平台或场所建设;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结合实践课程的需要,符合应用能力培养的实验实训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实用性、先进性、共享性和安全性。
二、支持范围
1.计划于2023年启动建设的新建、扩建、改造和更新等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
2.服务支撑新专业及一流专业建设教学实验(实训)室项目。
3.服务支撑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教学实验(实训)室项目。
三、相关要求
1.以上支持范围建设内容含仪器设备(软件)购置、场地改造、安全保障设施等。
2.各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根据学科专业规划,对照专业尤其是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系统梳理下一学年度实验实训教学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实行集体决策、择优遴选、统一管理,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开展申报工作。
3.统筹考虑新工科、新文科、一流专业、校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需要;尽量减少验证性实验设备的购置,应充分考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及满足学生专业实训类课程所需设备的购置。注重现有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4.以计算机为主体设备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以学校统筹共建、共享为主。全校统筹无法满足实际实验实训教学需求的,可单独申报,但要充分论证,从严把关。
5.实验(实训)室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或科室中心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充分考虑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场所实际所承担的任务,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需求,在充分做好调研比对的基础上,规范填写《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
6.附件由申报单位组织填写、院级论证、报送。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在认真梳理统计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基础上,会同教务处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严格初审把关。项目是否纳入当年建设名单,需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提交至学校研究决定,最终获准建设项目名单以学校审议结果为准。
五、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1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张雨,联系方式:68582133。
附件1: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1(1):新开实验实训项目一览表
附件1(2):拟购置仪器设备清单及用途
实验实训与规定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