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1180

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教育部制定并下发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43号)工作部署及《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发〔2023〕12号)具体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通过学习,深刻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系统谋划,把学习有关文件列入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位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行,以自身能力提升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出真招、见真效。

三、实验室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贯彻执行。要结合本单位日常工作的特点,妥善安排,为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采取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扎实地学习宣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督导实验师生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

五、各实验室要在充分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2023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落实。

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实验室安全主管部门将以专项检查等形式检查各实验室组织学习情况。让我们共同努力,以实现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目标,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实验环境,增强其安全感、获得感。


附:材料学习参考目录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