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4 浏览次数:1420


各院部实验(实训)室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皖教秘科[2019]2号),为严格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了解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整改情况,现对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对象详见附件1。抽查对象现场决定。

二、参与检查人员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人员、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

三、检查时间

2019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附件: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