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6-01-26 浏览次数:7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期末及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党政办〔2026〕1号)、《关于开展2026年寒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安管函〔2026〕2号)要求,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屏障,对寒假前及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提示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在假期来临前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置。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各单位尤其要注意对“三高一超”设备(高温、高压、高速、超负荷运行)、24小时工作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安全隐患风险点的管理。
二、各单位要明确假期关闭和使用的教学实验室清单,对寒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实验室,在完成全面安全排查后,严格落实“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对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各单位应责任到人且动态掌握实验室使用情况,细化安全预案;严格落实人员准入制度,强化使用审批,同时要求实验人员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定,压实过程管理,严禁开展与实验无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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