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12-01 浏览次数:70
依据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自身教学活动特点,推动学院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学院教学管理细则。
一、教师共同承担制订、修改、充实、完善与课程相关的教学文件与教学资源的责任。教学文件与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周历、实践教学大纲、课程教案、课程讲稿、多媒体课件等。
二、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开课通知单及教学周历,按照课程表时间完成教学任务,保证学期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三、教师要主动学习和利用现代技术改进教学手段,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参加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的现代化水平。应当按照课程大纲的要求,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的过程考核,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使用国家最新版本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统编教材。
五、教师认真参与教研活动,完成相关任务。各教研室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内容和形式包括教学内容的主题研讨、教学法研讨、说课、示范课、确定本学期的课外学习计划、布置平时作业和社会调研题目等。教师要做好备课记录,供今后参考借鉴。
六、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秩序。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所在教研室及学院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再按要求执行。
七、通过听课加强课程质量建设。实现听课“人人过关”。(《 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另行制定)
八、教师要注重考试的管理和登记。出勤、小论文、讨论、演讲等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要有材料,有分数,并注意留存。考察课和考试课的考核及试卷评阅要按照学院评估的标准要求执行,并做好试卷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教师有义务执行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及时交学院归档或个人妥善保存。
十、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