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年终考评细则》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次数:86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思政课教师工作队伍建设,提升立德育人工作实效,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皖教思政(2021) 9号)精神和《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校发〔2023〕27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并以此作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年终考评依据和确定专职思政课教师津贴发放考核等级。考核细则如下:

注:

①上表中“教研”中含“三全育人”项目,“教研”“科研”两类仅项目主持人可加分,含本年度立项、在研和本年度结题项目;

②上表满分100分,因特殊情况超过100分,作为学院排名依据,但按照“实际得分×40%”上报学校作为专任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结果(比例以人事处当年度考核办法为准);

③对年度违背师德师风,出现重大教学事故1次(含)以上,一般教学事故2次(含)以上,教学过程中不遵守政治纪律、出现意识形态问题,极不配合学院管理工作等专职教师,做学院排名最后处理,确定为不合格人员;出现一般教学事故1次,总分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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