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浏览次数:5073
合教〔2021〕81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皖教基〔2020〕9号)、《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制定了《合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合肥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7日
合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
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精神,根据《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皖教基〔2020〕9号)、《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切实提高我市普通高中育人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平稳高效地做好新课程新教材与新高考之间的有效衔接。
二、培养目标
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形成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培养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三、工作重点
(一)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导向,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二)积极探索区域整体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的有效路径。推动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建设,实现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相互促进,探索全市范围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资源共享机制,为学生多样化发展提供课程基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三)深化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以学科核心素养培养为目标,探索教学方式变革,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立适合的选课走班管理机制,探索普通高中育人质量评价改革,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度融合。
(四)引领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完善学校发展规划,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引领学生个性化发展,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四、实施思路
(一)以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立足全域,健全完善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范围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建设的指导,在课程设置、选课走班、学分管理、教学管理、教育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整体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践行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二)以项目研究和行动研究为抓手,充分发挥教研的支撑作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度合作,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整体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与智慧支撑,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改革与创新并举,探索总结具有自身特色的成功经验。
(三)以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互为促进融合为抓手,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目的。一是要突破学科核心素养培养、选课走班管理机制、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学分认定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满足学生发展素养和个性发展的需求。二是要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有效开设、综合素质评价等要求,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三是要建设科学的学校课程体系,满足学业水平考试要求、高考科目设置、考试范围和教学内容的要求。
五、课程设置
(一)学制和课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二)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1.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2.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3.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多样化需求,结合本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三)开设科目与学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具体学分安排如下:
科目 |
必修学分 |
选择性必修学分 |
选修学分 |
语文 |
8 |
0--6 |
0--6 |
数学 |
8 |
0--6 |
0--6 |
外语 |
6 |
0--8 |
0--6 |
思想政治 |
6 |
0--6 |
0--4 |
历史 |
4 |
0--6 |
0--4 |
地理 |
4 |
0--6 |
0--4 |
物理 |
6 |
0--6 |
0--4 |
化学 |
4 |
0--6 |
0--4 |
生物学 |
4 |
0--6 |
0--4 |
技术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
6 |
0--18 |
0--4 |
艺术(或音乐、美术) |
6 |
0--18 |
0--4 |
体育与健康 |
12 |
0--18 |
0--4 |
综合实践活动 |
8 |
|
|
劳动 |
6 |
|
|
合计 |
88 |
≥42 |
≥14 |
(四)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必须获得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获得更多学分。
六、课程安排
(一)科目安排
根据课程设置要求及教育教学实际,学校要根据课程内容安排,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校课程表并组织实施。
1.必修课程由学校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要求开设。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作为必修内容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平均每周1课时;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音乐、美术,必修内容各为3学分,高一、高二年级应开齐必修学分要求的课程内容;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学校可按要求提供模块供学生选择。
2.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其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以及选择作为选考(或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应修满上限学分;对于不选考的科目,鼓励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选修部分模块,如选修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的选择性必修课程等,保证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
3.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高一年级开始安排。要确保高二全学年和高三学年第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有2课时的选修课程学习时间。
4.综合实践活动中,研究性学习6学分,学生至少应完成以跨学科研究为主的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二)学分、学时安排
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反映学生的修习过程和成绩。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生通过18课时的科目内容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可获得1学分,科目教学时间安排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全省统一组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学科,必修内容的课时安排和教学进度与全省统一组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保持一致,学校可以根据具体科目学分要求,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各科目教学,满足学生毕业学分要求。
七、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建立与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带来选课走班的全面实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必须随之改革。要突破传统行政班单一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班主任和导师制结合、学科学业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举的教学管理模式。加强与选课走班相匹配的教学管理、质量监控。针对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与导师并存的现象,积极探索与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变革。从学科特点、学生可接受程度出发,探索长课与短课、大班教学与小班教学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加快走班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研究,探索科学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的方法,建立过程性与终结性、定性与定量、教师个人与教研组团队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体系。
(二)建立健全学校课程体系。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增强课程意识,全面提升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和教师的课程实施力,着力健全学校课程体系。基于立德树人育人宗旨、普通高中的基本任务,基于学校价值追求、文化传统和办学实际,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与学科核心素养提升、个性特长发展和选择考试科目需求,加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完善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递进有序的校本课程方案,满足学生不同兴趣、不同水平、不同选考要求的学习需求。分类分层开发选修课程,构建必修与选修有机结合的学科课程体系,充分满足不同特质学生的学习需求。
(三)均衡有序安排课程教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按照深化课程改革的要求,科学制定课程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注意教学时间安排的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连贯性、可持续性。一方面,要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控制每周课堂教学时间;另一方面,做好必修课程分层教学的安排,防止出现为应对学考或选考挤压选修课程课时,从而造成学生高一、高二课程多、课时紧、负担重,高三年级只应对统一高考科目的现象。禁止集中时间赶进度、强行统一学生选考科目、统一设置选考科目、简单组合分班等现象的发生。
(四)充分保障学生选课权利。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科学严谨地制定课程实施方案,明确分层教学要求,逐步推行全员走班;建立选课制度,编排选课指南,指导学生根据学习兴趣特长、学科学业基础、专业发展趋向、大学招生要求自主选科目、选层次、选教学班级。根据学校师资、教室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安排课程教学,提前告知选考科目教学班的最大容纳量,引导学生有序选择。同时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资源开展走班教学,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五)建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从选课到选考、选专业、选职业,建立和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成为普通高中学校的迫切需要,建立学业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制度。学校要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制定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实施方案,开发完善学校生涯教育课程体系和生涯测评系统,完善相关制度。学校要建立生涯规划教育师资队伍,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组织丰富多彩的职业讲座和体验活动,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学会选择、学会对自己负责,科学制定人生规划和职业发展方向。让学生理性选择选考科目、层次和进度,并将生涯规划教育与学生社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未来职业体验实践基地,积极开展学生职业生涯实践活动。
(六)规范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内容。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经过校内公示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可用,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统一提交至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系统。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制度,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弄虚造假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加强劳动教育和实验教学。要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设立劳动教育课程,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要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熟练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严格实验教学程序和规范。丰富实验教学实施形式,加强传统实验教学与现代新兴科技有机融合,增强实验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效果。
(八)强化学分管理,完善学业评价制度。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要求,细化各类学科课程的学分分配方案,特别是要明确对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等课程学分分配。形成清晰的学年学分分配方案,制定学年学分分配表。要完善学分认定办法,明晰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不断提升学分认定可操作性和标准化水平。及时登录合肥市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系统,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坚持学分认定标准,普通高中学生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
(九)持续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建立适应新高考改革需要的师资配备机制,探索统筹区域内教师的调配调剂管理机制,满足学校的正常教学需求,鼓励教师一专多能,重点培育好班主任队伍、学生发展指导教师团队和管理团队。建立适应新高考改革的配备标准,按照现有行政班级与教学所需教室不低于1:1.5的比例进行配备,解决新的教学模式下校舍场馆不足的问题,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和功能教室、心理咨询室、探究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生涯规划指导中心等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功能教室配置。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不断夯实高中阶段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和网络体系建设,建立电子身份及统一认证系统,实现智能化的排课、选课、评课、成绩采集等管理活动,积极探索智慧课堂环境下教与学方式的转变,重塑课堂教学模式与方法,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于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八、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的重要意义,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把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放在首位,积极推进选择性教育,推动育人模式的转变。各县(市)区要成立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领导小组,由县(市)区教体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础教育、民办教育、纪检监察、招生考试、教科研、电教、教育装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高中学校要成立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发校本课程,完善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办法,规范课程课时安排,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二)加强培训指导
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高度重视深化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普通高中学校调查研究,共同解决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教研部门要切实转变教研方式,建立教研员定点联系高中学校制度,经常到学校了解情况和进行指导,挖掘和培育学校课程改革、教学管理、学科建设和课堂教学的典型,发挥辐射指导作用。学校要切实加强教研组工作,立足于课程理解、教材使用、课堂教学、作业设计、考试评价等开展主题教研活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宣讲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力量研究高考综合改革,做到所有教师准确把握综合改革的精神内涵,所有学生家长知晓明白综合改革的变化与要求,提高对综合改革政策的理解力和执行力。
(三)加强质量监控
各县(市)区要健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监控体系,加强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课程建设与实施的组织管理、监督评价与指导服务,加强对校本课程教材开发设置的审查把关。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教学质量作出评估,定期进行数据采集、科学测评与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进行通报反馈。检查评估结果是衡量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大对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家长及学生都了解掌握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带来的新变化,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强化家校沟通,指导学生根据国家需要并结合个人志趣理性选择课程,提高选课的针对性和适宜性。加强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突出宣传课程育人的创新做法与成效,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全社会育人合力。
来源:合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