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室教学保障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3 浏览次数:890
各学院、相关校直部门:
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室教学保障和安全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和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实训)耗材管理工作
实验(实训)耗材是实践教学开展的重要保障,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在教学开始前务必做好入库登记工作。学校要求自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启用《实验实训室耗材(进/出)台账记录》。请各实验室根据实际教学需要,规范做好实验实训耗材入库、领用登记。
二、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检修工作
各实验室应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在维护的基础上,及时结合自检、师生问题反馈等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以保障教学顺利开展。维修方式及流程参照《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实施细则》(校发〔2021〕13号)执行。
三、着力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做到责任明、底数清、管理实,切实做好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安全检查,落实问题整改
请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有关要求,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全面、系统、规范地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当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各实验室应强化日常管理及值日制度,规范填写、管理实验室各类台账。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系统谋划,将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行业标准等作为增强实验室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行业标准<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外,各单位还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验室危险源等组织相关人员补充学习相应内容。
(四)做好人员管理,增强安全意识
有学生的单位应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等加强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如结合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结果)。授课教师等应结合实验项目内容、实验风险点,对新学期开展实验教学等活动的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规范、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未获准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五)开展实验室重点部位安全检查
1.检查气体安全。对本单位存放气体钢瓶进行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等进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须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实验室不得过量囤积气体钢瓶,及时清除不使用或空的气体钢瓶。
2.化学品实施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对实验室积存的化学品废弃物进行清点,按相关标准分类收集,报送学校统一处置。
3.检查用电安全。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的调试、维护工作,加强防潮、防湿、防漏电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含软件)安全、正常使用。
4.检查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种类适用。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被阻塞和安全指示不明确等情况。
5.重视危险源及其存量动态管理。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房间为管理单元,加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因实验室内仪器设备位置变更导致的分级分类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备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车辆停放、充电安全管理
严禁在实验室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含机动车)和违规充电;坚决杜绝师生员工在实验室(办公室、准备室)等室内场所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或在室内充电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学校安全主管部门等进行举报。因违规停放、充电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或依法处理。
(七)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
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实验室物品(含仪器、设备等)摆放有序,实验完毕物品归位。其中工具、耗材等物品原则上应存放在准备室或指定位置,安排专人管理且有入库、领用台账。实验室内不存放无关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不饮食、不抽烟、不留宿。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