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30 浏览次数:989
各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期末及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2024〕8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暑期实验室正常安全,现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假期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尤其是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需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杜绝任何安全隐患。暑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关好门窗,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等物品的有序分类摆放和安全规范管理工作。
(二)暑期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应做好使用登记管理,明确使用安全责任人。进入实验室应严格遵守所在实验室安全规范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仪器设备等,离开实验室应及时做好“四防”“四关”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有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应及时应急处置。仪器设备有特殊需求的应按照规范做好维护保养。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如服务器)、加热设备等的安全评估工作,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做好气体钢瓶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气体钢瓶须直立平稳、安全固定、远离热源,且分类放置。暑期高温、多雨、多雷电,各单位需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溢水等工作,并确保所有应急及预警设备正常运行。
(四)暑期需要建设的实验室,应妥善放置施工材料,不堵塞应急疏散通道;施工期间,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做好实验室资产的搬迁等工作,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避免资产丢失或损坏现象的发生。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实验室暑期值班巡查。对暑期开展实验的师生,相关单位一定要做到教育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
(二)如遇突发事件,应根据实验室专业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大小逐级上报。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