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9 浏览次数:3018

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教学实验室安全稳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现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1.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1);

2.6月21日16:00前将附件1纸质版本提交至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行知楼(一)202室)。

二、各二级单位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1.党政负责人与主管实验室负责人签订《二级单位主管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2)。

2.二级单位主管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房间)安全责任人签订《实验室(房间)安全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3)。

3.实验室负责人与相关实验人员签订《拟进实验室教职工及外来学习人员安全责任书》(附件4)。

4.各二级单位组织逐级签订的责任书应在6月21日16:00前签订完毕(附件4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签订)。各级责任书签订完毕后由所在单位自留存档、备案。

三、其他说明

1.本通知所指的实验室含实训室、语音室、琴房、小剧场、准备室等实验用房。

2.新入职教职工尤其是实验人员应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并严格遵守实验室(房间)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签订《拟进实验室教职工及外来学习人员安全责任书》(附件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雨68582133。


附件:

附件1: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附件2:二级单位主管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

附件3:实验室(房间)安全责任人安全工作责任书

附件4:拟进实验室教职工及外来学习人员安全责任书

附件5: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