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教学保障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浏览次数:1177

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期初实验室教学保障和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日志领用工作

《实验室日志》是实验场所教学运行重要资料,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务必监督、指导授课教师及时、规范填写。《实验室日志》应及时领用、归档、补充。

二、做好实验实训耗材领用、入库工作

实验实训耗材是实践教学的重要保障,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在教学开始前务必做好入库及领用登记工作。根据“厉行节约、防止积压浪费”的原则,学校要求自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启用《实验实训室耗材(进/出)台账记录》。请各实验室规范做好入库、领用登记。

三、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动手实践的重要载体,各实验室应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确保仪器设备功能可用。在维护的基础上,应实时结合自检、师生问题反馈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方式及流程参照《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实施细则》(校发〔2021〕13号)执行。

四、着力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卫生等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实验场所(含准备室、仓储室等)责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明确安全责任人。学院层面根据学科特点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有高危实验物品的实验室应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日查记录。对于需要进行整改的隐患,若安全风险可控且能自行解决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第一时间解决,需要协助处理的以专项报告的形式提请解决。突发情况应立即按照该实验室制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响应、处理。

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实验室物品(含仪器、设备等)摆放有序,实验完毕物品归位。其中工具、耗材等物品原则上应存放在准备室,安排专人管理且有入库、领用台账。实验室内无废弃物品、不放无关物品。不在实验室睡觉过夜,不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禁止吸烟、不使用可燃性蚊香等。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