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期初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浏览次数:1264
各学院(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2022年8月30日组织召开的全省高校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培训会有关要求,结合省教育厅专家组2022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反馈意见,为做好学校期初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明确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系统地做好期初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责任制。各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实验室管理职责,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提高防范水平,组织落实实验室管理制度、工作守则及操作规程。
2.做好期初实验室准备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逐一排查所属实验室水、电、气、通风等情况;完成实验材料准备;做好实验室日常清洁;确认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有序、有效配置;设备、仪器摆放有序,确保仪器、设备、软件正常使用。
3.规范化学品使用与管理。各单位务必做到化学品的规范采购与使用,做到随用随购,减少库存量;科学分类,规范储存;账物相符,领用手续齐全。管制类危化品务必做好“五双”管理。
4.各单位自查。各单位应在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回头看”全面“再体检”,对所属实验室自查情况建立自查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5.学校检查。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将联合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等,于9月5日-9月8日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暑假前各间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其他风险隐患点。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