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2-05-05 浏览次数:1403
各学院(所、中心):
学校于2月18日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来,各学院(所、中心)普遍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但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存在漏洞,落实专项行动不到位,未将专项行动要求宣贯到每一位师生,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未及时跟进。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88号)要求,现就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对照《关于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校发〔2022〕2号)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开展自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二是迅速对重点场所加强排查整改。对涉及危化品尤其是管制类危化品的重点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其他隐患也要及时处置。
三是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各学院(所、中心)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倒查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做好迎检准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拟于2022年5-6月对所属高校进行现场检查,并于后期开展整改督查(2022年7-8月)与回头看(2022年9-10月)。
请各学院(所、中心)认真分析,科学研判,扎实落实相关工作,绝不松懈,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