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名称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1-12 浏览次数:1241

艺术设计学院:

你院关于实验室名称变更的申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视觉传达与环境设计实验室”(行知一407室)更名为“环境设计实验室”。

二、同意“准备室”(行知一508室)更名为“视觉传达设计实验室”。

三、以上变更,凡涉及固定资产信息变动,请联系我处资产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