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次数:148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根据《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校发〔2021〕34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在各相关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内容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二、分组及日程安排

检查组成员:一组组长:戴结林,成员:张雨;二组组长:吴刚,成员:褚永贵

检查时间:5月20日下午14:30按顺序依次进行,一个单位检查临近结束由检查组成员通知下一个单位

检查学院(部门):第一组:智能技术研究所、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实训中心、基础实验中心、计算机与文科综合中心;第二组: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商贸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会计学院、影视传媒学院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检查是对各学院(所、中心)落实校发〔2021〕34号文件精神,开展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的全方位评估,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做好迎检工作。

2.为提高检查效率,集中办公,请各相关单位在检查组检查前将相关材料放置所在单位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