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报送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3 浏览次数:1306

各学院(实验中心)、光机电与人工智能研究院:

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5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高校实验室管理的一项常规基础性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我校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

该统计工作基础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全面完整、真实可靠,能准确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实验室信息统计内容

时间范围:按2018-2019学年度(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统计。具体填报内容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二)。各单位要在2017-2018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基础上严格参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最新材料如实进行数据更新。

三、报送时间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将具体负责实验室信息统计汇总的负责人员名单(附件四)的电子文档于2019年7月26日16时前报送至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

请各单位在8月16日前提交统计表格(附件一)至联系人邮箱,并提交纸质稿至行知楼一204办公室。联系人:张雨。


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

附件二: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三: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填报代码集

附件四:实验室信息统计汇总负责人员名单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