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假期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45
各学院(实验中心)、相关单位:
临近假期,根据《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校党政办〔2026〕5号),现将做好假期前和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院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厘清共建共管实验室责任边界,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电池、气瓶、特种设备、“三高一长一超”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动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三、严格落实假期等关键节点实验室运行报备、人员准入等要求,加强开放实验室审批与巡查。对假期期间暂停使用的实验室,在完成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后,严格落实“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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