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及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0 浏览次数:168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及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级分类范围

全校所有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实验室。包括隶属于学校开展教学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二、分级分类原则

实验室安全分级。是指根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判定该实验室安全等级。等级划分参照“办法”中的《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和《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实验室安全分类。是指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类别划分参照“办法”中的《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种类较多的,依据等级较高的危险源来判定其类别。

三、工作流程

1.实验室层面进行认定及更新。实验室负责人是所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严格对照“办法”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

2.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作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所在单位落实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及更新工作,安排人员审核确认所属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各二级单位全面细致准确审定后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附件2)提交至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3.结果复核。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报送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及更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积极推进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及更新工作。特别是进行新建、改扩建、搬迁的实验室涉及的单位,更应及时对各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

请各单位依据“办法”中《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从安全检查频次、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应急演练次数、安全评估、条件保障等方面分别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更新安全分级分类台账,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和所涉及的主要危险源应在实验室门外的安全信息牌上标明、及时更新。

五、其他说明

各学院、相关单位于2026年4月27日16:00前将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报送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行知楼一202室,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邮箱。


附件:1.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表

    2.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