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3 浏览次数:66
各学院、相关校直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实验室信息上报教育部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其中基表一、基表二由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对接财务处负责统计汇总,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由各学院(中心)对接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后统计报送,基表七中的经费投入栏由财务处负责统计汇总。
二、数据统计周期
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学校实验室条件与运行状态的重要体现。各学院、相关校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统计上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二)各填报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数据填报和审核,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25单机版)可辅助进行数据校核。各单位在填报前应认真研读填报说明,准确把握指标内涵,避免错报、漏报。加强与往年报表数据的核查,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情况属实的应附相关文字说明,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25单机版)、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基表填报说明及相关文件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网址 http://systj.buct.edu.cn:81/)下载或查询。
(四)各填报单位于9月11日16:00前将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表(单位汇总版)提交至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行知楼一202室),对应的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szc@wenda.edu.cn。逾期未报或报送错误,学校结合实际视情形追究责任。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