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6-09-21 浏览次数:373
各学院(实验中心)、无人机公司:
根据《关于中秋及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校党政办〔2026〕12号)要求,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压实主体责任,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用水用电、室内外环境与消防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2.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气体气瓶、压力容器、特种设备、高速运转设备、加热与制冷设备、24小时工作设备、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具有危险的实验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看护。
3.要高度重视师生(尤其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结合本专业学科特点,对实验者进行安全准入教育,帮助增强安全意识。严禁新生在无安全教育指导的情况下直接开展实验活动,统筹推进其他年级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强化巩固落实相关指导。
4.要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及主要风险清单,进一步明确安全应急处置措施,做到事故响应快速、处置稳妥高效。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
5.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值班值守,如遇突发情况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实验实训与固定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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