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级 别:科级
所属部门:学工部(学生处)
二、工作职责
1.用现代心理科学理论的方法,指导大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意识,消除心理障碍,诊断心理问题。
2. 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并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3. 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整理和统计分析,加强心理咨询工作的针对性。
4. 坚持心理咨询值班,做好电话预约工作,热情接待咨询人员,对咨询内容严格保密。
5. 开设心理咨询讲座,普遍性地指导大学生增强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
6. 负责对心理协会成员和心理委员进行培训。
7、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并负责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8. 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