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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审核评估,创文明宿舍” ——关于开展冬季宿舍安全文明创建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次数:206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推进大学生养成教育,迎接审核评估,充分发挥宿舍育人功能,引导广大学生营造“文明、卫生、和谐、安全”的宿舍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冬季宿舍安全文明创建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审核评估,创文明宿舍”

二、活动时间

2024 年11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冬季宿舍安全专项检查

1. 检查安排

从11月开始,每月进行两次全校宿舍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及安排学生处将另行通知。检查人员由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人员以及各二级学院学工副院长、辅导员组成。

2.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

检查宿舍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违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熨斗、电暖器等)的情况;排查宿舍内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插座松动、电线破损等用电安全隐患;查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被遮挡或挪用。

(2)治安安全

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如门锁损坏、窗户无法关闭等;留意宿舍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排查宿舍是否有外来人员留宿现象,以及学生是否存在晚归、未归等情况。

(3)卫生安全

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包括地面是否干净、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垃圾是否及时清理等;查看宿舍内是否有异味,通风是否良好,防止因卫生问题引发疾病或其他安全隐患。

(二)文明寝室、“民族团结示范寝室”、“退役大学生示范寝室”创建工作

1.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引导学生积极营造环境整洁、安全文明、和谐融洽的寝室文化氛围。

2.活动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11月4日)

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和发动,组织开展创建评选活动。辅导员要召开班会进行布置。

(2)创建阶段(11月5日—11月19日)

各寝室对照评选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引导学生主动遵守寝室管理规定,保持寝室干净整洁,共同维护寝室平安和谐。要充分发挥寝室长、学生骨干作用,带领寝室成员落实每日小扫除、每周大扫除清洁制度,营造舒适、温馨、健康的寝室氛围。各班辅导员对照评选标准(附件3)进行创建和指导。

(3)二级学院初评阶段 (11月20日—11月29日)

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照评选标准,对学院每一间寝室进行初评。各学院按照所属学生寝室数量推荐出40%作为候选文明寝室(不含毕业班寝室);推荐“民族团结示范寝室”(宿舍中成员由2个及以上不同民族的学生组成的寝室,或寝室成员中有1 人及以上为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寝室),不占总体名额指标;根据实际情况推荐“退役大学生示范寝室”(寝室中成员有1 人及以上为退役复学学生的寝室),不占总体名额指标;混合寝室以人数居多的学院为主。文明寝室、“民族团结示范寝室”、“退役大学生示范寝室”汇总表(附件2)于12月1日前报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4)校级终评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学生处联合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二级学院对照评选标准,对各学院初评出来的文明寝室进行互评、复评,给予寝室成员“第二课堂”认定0.5学分,对文明寝室、“民族团结示范寝室”、“退役大学生示范寝室”进行挂牌。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将取消评选资格,若因复核取消的宿舍,不再递补。各学院在12月30日前将“第二课堂”赋分表(附件4)报送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冬季宿舍安全文明创建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全员参与。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学生自觉参与到宿舍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中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检查,注重实效。在安全专项检查和文明宿舍创建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二级学院要加强与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同时,要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附件:

1.各二级学院寝室情况及分配名额一览表

2.二级学院文明寝室汇总表

3.文明寝室创建评选标准

4.“第二课堂”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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