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学生心理隐患或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5 浏览次数:3488

各学院:

我校将于3月份开展大学生春季心理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一、排查对象

1、排查要覆盖学校所有学生。

2、重点排查对象

(1)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学习的学生。

(2)近期遭受明显刺激或突然打击,出现心理与行为异常。比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伤亡、父母离异等)、身体发现严重疾病(传染性疾病,如肝炎、肺结核,费用高又难以治愈的疾病、感情受挫(失恋;单相思情绪失控等)、人际冲突、失恋、受辱、受处分、不能正常毕业等。

(3)近期流露死亡想法,或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亲属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4)有严重网络成瘾,酒精依赖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

二、排查方式

通过辅导员、任课教师、学生干部等力量,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出疑似或已经存在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的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对排查发现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建立心理档案、重点关注、实施心理帮扶。

2、针对学生不同程度的问题,视情况不同分别采取谈心谈话、转介等形式进行心理疏导或危机干预。

3、对排查出的每一位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都要落实责任人,实行“一对一”心理帮扶。

4、本着保护学生隐私的原则开展排查工作,避免学生出现严重的抵触情绪,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3月15日之前完成全面排查工作,并填写附件1《重点关注学生登记表》和附件2《重点关注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黄芬老师处。

附件1 《重点关注学生登记表》

附件2 《重点关注学生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