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11710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和全面从严治团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确保毕业生团员不脱离团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团员离校工作,保证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顺利接转,现将 2023 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时间
2023 年 6 月 10 日之前
二、转接对象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所有 2023 届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三、转接方式
(一)线上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转出
各团组织参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3.0 版)》(附件 1)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团组织转接工作。
“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1、转出方式
(1)团员个人发起
团员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关系转接”,根据提示选择完成申请(详见附件 1《操作说明》);
(2)转出团组织发起
转出团组织管理员(即团支书)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出”,根据提示
完成转接。
2、转出说明
注:不同毕业去向的转接“地点”不同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若工作单位有团组织,由毕业生团员本人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团组织(实际居住地优先)。
(2)国内升学。
待新就读国内学校完成新生团支部的建立后,由毕业生团员本人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对应学校新生所属团组织或相应团组织。对升学至本校的,由毕业生团员本人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相应学院的研究生新生团支部。注:升学学生在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联系学院团总支办理团员关系转出。
(3)出国(境)学习研究。
团组织关系可申请保留在本校,毕业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应向团支部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团支书汇总院团委组织部。毕业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应由本人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本校“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团员在国(境)外期间,由学校集中进行管理。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回国后,需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
(4)暂未落实学习、工作单位。
应由毕业生团员本人及时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注:上述情况不可申请转至学校流动团支部。
(5)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
毕业生团员在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团市委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团中央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6)延迟毕业。
由学院团委统一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由学院团委申请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本校“延迟毕业团组织”,在学生毕业后应由学生本人及时转出。
(7)其它特殊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其它特殊原因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团员,应及时向学校团委咨询相关转接流程。
(二)线下完善相关手续办理
1、团员证盖转出章和注册章为保证现场办理效率,各支部需提前在团员证上“组织关系接转”栏统一填写“2023 年 6 月,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 2023 年 6 月”。
2、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校团委按照毕业生团员数量将介绍信发给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将介绍信交给毕业生团员;毕业生团员持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目标团组织报到;如团关系转出介绍信内容填写错误,需将原介绍信交回学院团总支,方可重新办理。
注:
(1)原则上除升学至本校、出国境外,其他情况均需要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 2);
(2)介绍信中填写的转入地,需和智慧团建中去向保持一致。
3、补办团员证
团员证遗失、未能按时交纳团费的毕业生,需补办团员证、补交团费后方可进行转出。需要补办团员证的,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 1 张到文鼎三楼 305 办公室办理。
五、毕业生团员档案
校内发展的团员须将入团申请书及入团志愿书放入学生档案。毕业生团员档案请各学院团总支复核确认后密封于学生档案
中,无需另外整理。
六、其他
请各团总支在 6 月 10 日前完成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系统转出发起率 100 %(升学学生除外),请各团总支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认真完成。
附件:
1.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
2.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联系人:赵 冉、李浩浩
联系电话:0551-68582161
电子邮箱:24281648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