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中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进行清理的公示(一)
发布日期:2023-07-11 浏览次数:1940
各位学员: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性与严肃性,经研究,学院拟对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高升专和专升本为5年、高升本为7年)的成人教育学员(2017春及以前入学)进行学籍清理。
为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现将本次清退学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7月27日。
请各位在籍学员认真核查并相互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或华中师范大学合肥函授站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本人放弃,后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董老师,334627496@qq.com,电话027-67867238
华中师范大学合肥函授站 贾老师,172950312@qq.com,电话0551-62550757
特此公示。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合肥函授站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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