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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月集中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6 阅读:526

校级教学督导组各位专家:

为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督促、帮扶与持续提升作用,围绕“抓两头、促中间”、“立标杆、树典型”的主题,开展五月集中督导工作。本次集中督导对象分三类进行,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集中督导时间

5月20日—5月31日(第十三教学周和第十四教学周)

二、督导方式

1.“立标杆,树典型”类:以发现并推荐优秀教师为主,可根据附件1提供的部分教师名单进行听课,也可以自行选择听课教师,旨在发现标杆、典型教师。

2.跟踪帮扶类:以帮扶为主,根据附件2的教师名单进行重点跟踪指导,重点在于帮扶提升。

3.继续跟进类:以普遍抽查为主,自行选择听课教师,旨在选出优秀典型老师和需要帮扶教师。

三、督导要求

1.每位专家在集中督导期间须完成3次以上督导活动;

2.每一类至少选一位老师进行督导听课;

3.填写专家督导听课记录,将听课对象区分为“标杆教师”、“帮扶教师”和“良好教师”三个类型。于5月31日下班前提交电子档汇总。


联系人:齐佳          电话:6858262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