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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公示(一)

2019-03-11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派遣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若因特殊情况遗失需要补发的,毕业生必须承诺在此之前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向学院递交补办申请。

学院收到毕业生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后,将对申请人信息在本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用人单位、他人提出异议的,学校予以补发。若发现申请补发者弄虚作假,学校可按相关规定追究本人责任,直至取消派遣资格,由此而引起的各种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以下本科毕业生申请遗失补办就业协议书,现予以公示。如有问题可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51-68582764


所在学院

姓名

学号

专业

原就业协议书编号

公示日期

影视传媒学院

武丽芸

1540801115

2015级表演专业

JH12810 0003051

2019.3.11-201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