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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宣传科文职人员

2017-03-21

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合肥市消防支队,隶属于合肥市公安局和省公安消防总队领导,武警现役编制(副师职建制),在各县、区设立消防大队。合肥消防支队在合肥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社会消防监督职责,担负着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多年来,合肥消防官兵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严格执法、优质服务,赴汤蹈火、舍生忘死,保卫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科承担部队宣传和社会消防工作宣传双重职能。


因工作需要,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基本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政治清白(所在院系党组织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热爱消防事业,热爱本职,吃苦耐劳,勤奋上进,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岗位一:新媒体编辑人员1名

主要从事合肥消防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的策划和管理。

专业要求: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表达技能,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编辑水平,具备较强图片后期处理能力。

岗位二:电视编导1名

主要从事合肥消防部队内外电视节目的策划和制作。

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电视新闻采编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掌握电视编导、策划、摄像、摄影、非线性编辑等相关知识和技巧。

二、待遇和管理

(一)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被聘签约人员,其薪金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共3000元/月,每年递增,并有一定的特殊岗位补助,同时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另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六险一金。

(二)劳动关系。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察合格后,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人才公司管理。

(三)其他待遇。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每周双休,提供早、中餐,并发放统一服装。参加工作第二年起享受年假20天。

(四)岗位管理。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30日前,报名邮箱为hfxf119@qq.com。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请发送个人简介,相关作品附后。报名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合则约见。咨询电话:0551-6225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