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8
各学院:
近日核查,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中有1名同学不符合条件,经研究,取消其受助资格,且受助金额已退回学校账户。
经全院范围内遴选,班级评议、学生处资助科审核,拟替补2025级财务管理专升本张明祥同学接受对应等级的国家助学金。
替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校学生处资助科反映,所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有理有据,未反映实质问题的将不作调查。
受理部门:学生处资助科(文鼎楼105办公室)
受理电话:68582731、68582911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