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分馆寒假滞留物品清理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3 浏览次数:39
各位同学: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营造整洁、有序、舒适的图书馆阅读与学习环境,保障图书馆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现对寒假期间滞留在图书馆分馆大厅的个人物品进行集中清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位同学务必于3月15日22:00前,前往物品滞留的图书馆分馆,及时取走个人所有物品(包括书籍、文具、书包、水杯等各类私人物品)。
2.逾期未取走的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图书馆将统一进行清理处理,由此产生的物品遗失、损坏等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图书馆是全体师生共同的学习空间,整洁的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感谢各位同学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大家新学期学习顺利、学业进步!
图书馆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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