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图书馆服务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09 浏览次数:591

一、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规定

为使广大师生能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并且为了更好地方便广大师生读者,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借阅管理规定。

(一)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凭本人的有效借阅证入馆。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进入图书馆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齐,禁止穿背心、拖鞋入馆。

4、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 阅览室内请勿拨打接听手机。

5、严禁在馆内各公共场所吸烟、用火。

6、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7、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8、复印或借阅资料时请勿涂改、批画、撕毁和污损书刊;查找文献时应轻取轻放,不弄乱架位;一次取用期刊不超过两册;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设备,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9、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二)图书借阅规则

1、文明借书,礼貌待人。进入图书馆书库不能带包,不能大声喧哗,禁止吸烟,保持图书馆的安静整洁。

2、凭本人借阅证借书,借阅证要妥善保管,只能本人使用。借阅证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否则,图书馆与个人双方损失均由丢证者负责。

3、遵守开架借书原则,请读者翻阅图书后不借时主动放回原处,不能随意乱放。工具样本书库的图书和现刊阅览室的期刊,只能阅览不可外借。

4、图书馆规定每人每次可借图书10册,其中专业图书7册。图书借期为一个月,寒暑假可按图书馆通知执行,允许续借一次,过期不还者需交滞纳金,每超过一天交0.1元。

5、图书是学校的财产,必须十分爱护,妥善保管,切莫随意涂写折角,损坏丢失图书,要按原版图书购买归还,无法买到同版图书的,则按图书价格三倍赔偿。

6、读者离校时,必须全部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7、为了鼓励多借书、多读书,图书馆举办读书月系列活动,希望读者积极参加。每月公布“阅读之星”,并对年度“阅读之星”予以表彰奖励。

(三)借阅证管理规则

1、学校教职工凭人事处入职证明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借阅证。

2、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以学生处名单为准),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办证时需交一张一寸照片。读者中途需办理新借阅证的须持班主任或辅导员证明到图书馆流通部进行办理。

3、学生毕业须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图书馆流通部查明读者已还清所有图书后在离校单上盖章。

4、教职工离职之前,须持人事部门开具的离职流程表,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遗失图书应办理赔偿,注销借阅证后,由图书馆办公室在离校流程表上盖章。

5、借书卡要妥善保管,避免遗失。若有遗失现象,应及时向图书馆流通科挂失或告知,并补办,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四)馆藏资源赔偿规则

1、本馆收藏的书刊是公有财产,读者应予爱护,不得批注、涂改、损坏、剪裁、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应按本规定予以罚款或赔偿。

2、遗失书刊应买相同版本的新书偿还,并缴纳5元工本费。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 已剔旧处理的书刊按原价赔偿。

(2) 一般书刊按原价3倍赔偿。

(3) 专业书籍按原价3倍赔偿。

(4) 国内出版的外文书刊按原价3倍赔偿。

(5) 工具书(词典、字典、手册、图册、年鉴等)、进口书刊、内部书刊、孤本珍本书刊按原价3---5倍赔偿。

(6) 成套购入的多卷书,如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赔偿。

(7) 报纸、单本期刊分别按月、全年价格赔偿。合订本期刊均按原价作3倍赔偿。

(8) 多卷集图书、报刊赔偿后,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其他卷册。

(9) 遗失之书刊,如无书价,由本馆根据版本、页数等酌定价格赔偿。

3、损坏书刊,按不同程度分别处理:

(1)凡图书期刊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仍可借阅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轻重,按定价的适当比例罚款(原书不退给赔偿人)。

(2)损坏程度严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不能再借阅的,按原价的4倍赔偿。

(3)对有意划损、剪裁、撕毁书刊及书中条形码者,发现后先须退回原书,并按原价的10倍罚款,停止借阅,并与学生处联系从严惩处。

(4)偷窃书刊资料者,按原书刊资料(期刊按全年刊价)售价的10—20倍赔偿,并通知读者所在单位,情节恶劣者报校纪处分,并停止其借阅权利。冒领或使用他人遗失的图书证冒借图书者,以窃书论处。

(5)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者、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场所者,以窃书论处,按原书刊资料(期刊按全年刊价)售价的10倍赔偿。

(6)检举各种违章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奖励检举者。

(五)书包柜管理规定

1.为方便读者使用,本馆在各藏阅厅置有放包架。放包架由读者自行摆放物品(严禁放危险品、现金及贵重物品,请自己妥善保管),自行负责。

2.为方便他人使用,读者离开本馆时须将所放物品一并取走,否则我馆将全部予以没收。

二、图书馆阅览室规则

(一)现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1、读者须通过座位自助选号机预约选号后进入现刊阅览室,否则拒绝入内。

2、进入现刊阅览室,读者书包等私人物品存放于指定位置,个人钱包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3、现刊阅览室实行全开架阅览,读者每次不要拿多本,阅后放回原处或阅览桌上,期刊报纸原则上不提供外借服务,只可阅览。

4、谢绝穿背心、内裤及拖鞋(凉拖)入厅,勿在厅内喧哗、吸烟、乱丢纸屑和随地吐痰、打手机,不得损坏公物。

5、爱护公共书刊资料,不得涂抹撕毁,一经发现,按本馆有关赔偿制度执行。

6、不准擅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和管制刀具进入阅览室,违者必究。

(二)自习室管理规定

图书馆自习室是入馆读者学习的场所,使用自习室的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l.开放时间:每天6: 30- 22: 30。请读者严格遵守开放时间。

2.到自习室学习的所有学生须在一楼大厅通过座位自助选号机选号后,方可入座。

3.应自觉维护自习室的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文明礼貌。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在自习室用餐、吃零食,禁止各类成品饮料;不大声交谈、喧哗;关闭手机铃声,不接打手机;保持自习室环境的整洁、肃静。

4.爱护一切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挪动桌椅位置,严禁在桌椅、墙壁、窗帘涂抹、书写。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工作人员对读者遗留物品不负责保管。图书、书包、衣服、坐垫、雨具等个人物品,离开自习室时须全部带走,自觉清理桌面杂物,做到“人走桌净”。工作人员根据情况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6.不准擅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和管制刀具进入自习室,违者必究。

7.读者要严格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