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寒假借书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3 浏览次数:1951

寒假将至,为满足广大读者假期阅读需要,现将寒假借还图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假期借书时间从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4日,学生每人可借图书10册,教职工每人可借图书15册。凡12月15日之前所借图书,请务必于放假前到图书馆办理归还或登录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自助续借。否则,超期图书将按每天每册0.1元处理。

2、归还时间:假期所借图书请于2022年3月4日之前归还。

3、请爱护图书,不要在图书上涂写或污损,也不要将书遗忘在家中或丢失。有以上情况的将按《流通部管理办法》给予罚款。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