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年下半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4 浏览次数:1274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110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 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 号)进行体检并合格。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9 月 18 日-9 月 24 日 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二)现场确认(10 月 10 日-10 月 11 日 16:00)
申请人须在指定工作日时间前往图书馆 314 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做好组织宣传与布置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人应按要求规范填写《2024 年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 2),于 9 月 19 日上午 11:00 前由申请任教学科所在院(部)汇总后,将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一并报送至人事处 314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