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9 浏览次数:2485
根据《关于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人字〔2021〕6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院部选拔推荐、人事处资格审核、专家组评审,经学校研究决定推选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师李穗,参加安徽省教育厅第三届最美教师评选。
公示时限:2021年7月10日-7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邮件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提交人事处邮箱,或直接拨打电话0551-68582573、62558870。
人事处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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