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0     浏览次数:1415

各院部、校直各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现将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就前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公告》(附件9)、《申报指南》(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附件5),按照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填写申报相关材料。2.各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意识形态等内容进行初审,填写完成《申报汇总表》(附件6)并加盖单位公章。3.科技处将对本次申报的所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视为违规申报,将取消此次申报人申报资格。本次项目仍然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规划办限额指标还未下达民办院校是否分配申报名额尚不确定。若最终申报数量超过我校推荐限额指标,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上报。校内遴选将采用《活页》匿名评审,请务必保证《活页》当中不透露任何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4.申报时间安排:(1)4月18日前: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意识形态等内容进行初审。(2)4月19日下午17点前:学院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科技处图书馆20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endakyc@163.com。(3)4月28日前:完成形式审查、校内遴选、拟推荐申报项目公示。(4)5月3日前:最终推荐申报项目负责人完成申报系统账号注册及线上填报。(5)5月4日下午17点前:最终推荐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提交。请各学院及申报人注意申报时间节点,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5.申报材料包括:(1)纸质材料:《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各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附件6)1份,A4纸打印,由学院汇总填写加盖公章。(2)电子材料:Word版《申请书》《活页》,Excel版《申报汇总表》。6.注意事项:(1)《申请书》中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申请书》中加以注明。(2)《活页》不能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申请将不予受理。《活页》中除“研究基础”部分外,与《申请书》表二内容一致,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3)经费列支参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附件5)。(4)因省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要点通知未下发,其他填写注意事项可参照2022年的《申请书》《活页》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附件7、8)。7.因省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时间及限额指标还未确定,其他具体申报事宜等省社科规划办下发通知后,再行通知。

联系人:年夫雪,联系电话:0551-68582571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rar


科技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