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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肥西县供销社招12人

2023-09-22664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基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供销社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本县现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名额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工资29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基础工资3600元/月,其他福利待遇和绩效奖励按所在基层供销社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并给聘用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六、其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咨询电话:0551-62565662(县供销社)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报名平台电话:0551-68851060/6885104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