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3 浏览次数:7064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初评,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评,现对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任何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署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电话。我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8582033、68582370、68582113;
联系地址:文鼎楼404室、401室。
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