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吴小强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261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吴小强同学作退学处理,现将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退学原因 |
1 |
吴小强 |
2020级市场营销 |
2030705128 |
累计旷课已达 50 学时以上,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该公示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公示期为7天,从2023年2月28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68582901。
教务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