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3 浏览次数:905

为进一步落实资助育人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导向功能和励志引领作用,展现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学院拟从2024年度获奖学生中选出优秀代表,在学院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及内容要求

1.获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全体学生。宣传内容要求个人事迹突出,故事感人,具有榜样引领和先进示范性。

2.获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个人事迹有丰富的自强励志经历,事迹突出,故事感人,具有代表性和榜样引领性。

二、报送材料

1.个人照片:每人提供一张近期在校生活或学习照片(毕业班学生可提供校个的生活照)。要求:(1)照片清晰,大小一般在1M至5M、JPG格式,不能直接插入WORD文档里;(2)内容积极向上,以校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背景为佳,充分展现个人乐观进取、拼搏努力、阳光健康的形象。(3)照片以姓名命名。

2.需提供的文字材料(word文档):包括所获荣誉、主要事迹、人生格言三个部分,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即第三人称表述)。格式要求:标题三号黑体,小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1.5倍行距。以“班级+姓名”命名。

(1)所获荣誉:获得校级及以上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获奖比赛的名称要写全。

(2)人生格言:30字以内,用以激励自己积极进取的名言警句。

(3)个人事迹:300-500字。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优异表现。内容要求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材料中要包括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班级、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职务。)

三、报送时间与要求

报送时间:12月18日前(毕业班12月25日前)

报送要求:辅导员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