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06-21 浏览次数:18900
机关和各学院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央统战部《关于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政治引导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要求,为了扎实推进我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建立我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的意见。
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意义
建立并落实我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是校党委重视统战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工作体现,是切实加强统战代表人士、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具体保证与有效途径。通过与党外代表人士经常建立联系,沟通情感,交换意见,真诚相待,使党组织直接了解民情民意,疏通渠道,凝聚力量,与党外人士共谋发展建设大计,对于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范围
1.参加联系的党员领导干部为学校校级及中层领导班子中的中共党员。
2.联系对象为: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2)担任民主党派省委委员以上职务和学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负责人;
(3)党外人士中的特聘教授、学者;
(4)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
(5)已经离退休的老一代德高望重的党外代表人士;
(6)其他需要联系的党外人士。
三、基本方针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以取得党外人士的充分信任。
2.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
3.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对党外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使党外人士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与学校党政齐心协力。
四、工作内容
1.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联系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主要措施
1.明确联系人员名单。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由统战部提出,校党委确定。党员中层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由统战部和各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商定。每年可视情况对联系名单作适当调整。
2.坚持经常联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党外人士,应主动联系谈心,通过教学交流、科研合作、业务往来等机会进行交谈。
3.建立信息反馈和考核制度。党员中层干部对所联系的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要通过统战部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