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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兼职教学督察员学期总结的相关要求

发布日期:2020-12-30 阅读:1203

校级兼职教学督察员:

本学期即将结束,请各位督察员老师于2021年1月8日16时前,将本学期教学督察总结及听课记录本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文鼎楼402室)。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教学督察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水平,现对撰写教学督察总结明确如下要求:

一、教学督察总结内容要求

(一)督察基本情况。包括本学期共听课次数、层次(本科、专科)、课程类型(理论、实践)、被听教师职别等

(二)督察情况分析。阐述本学期通过教学督察了解的教学基本情况,被听教师教学质量总体情况分析(优、缺点)、学生学习总体情况分析(优、缺点);本学期参与新教师随堂听课和参与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第一阶段随堂听课情况总结;本学期值得表扬的教师(教学水平、为人师表、教法创新等)和需要帮扶的教师。

(三)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建议;针对教学督察组织中问题和不足,分析主要原因,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建议。

(四)总结标题形式。总结标题统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学督察员+督察员姓名+教学督察总结

二、教学督察总结格式要求

(一)标题:黑体二号居中。

(二)一级标题:黑体三号,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

(三)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加粗,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

(四)三级标题:仿宋三号加粗,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

(五)段落文字:仿宋三号,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8磅。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