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条例(修订)
发布日期:2019-08-01 阅读:258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教学动态,同时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学校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以下条款适用于校级教学信息员组织。各二级 学院应建立各自的教学信息员队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接受校教学质量督察室的监管和指导。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学生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核实教学信息,通过QQ、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多种形式汇报给教学质量督察室,每周至少1次。
第四条 收集教学信息范围包括:
1.教师教学。包括教师上课的出勤、停(调)课情况、教学进度、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学特点、课堂的组织、为人师表等方面的优点或不足;对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2.学生学习。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方面情况。
3.教学管理。包括学校、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4.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卫生、教室设施、水电供应、学生公寓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5.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信息。
第三章 聘用与管理
第五条 聘用条件
1.本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敢说真话。
3.爱校重教,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5.有主人翁的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广泛收集意见,及时准确地向学校反馈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6.有较好的观察、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条 聘用程序
1.由学校教学质量督察室按照聘任条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遴选。
2.按照每个专业1-2名的比例挑选学生教学信息员。
3.学生教学信息员聘期一年,每年3月上旬选聘一次, 由校教学质量督察室统一颁发聘书。
第七条 工作程序
1.学校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
QQ 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每学期期初由校教学质量督察室组织召开学生教学 信息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期末召开总结会议;
3.学生教学信息员将收集到的教学信息通过QQ、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报告教学质量督察室,且逐项填写《教学信息 反馈表》,每周一报送一份《教学信息反馈表(一)》到教学质量督察室,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各报送一份《教学信息反
馈表(二)》到教学质量督察室;
4.教学质量督察室适时汇总信息,报送校领导,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5.相关部门将信息处理结果,通过简报、QQ 等形式实时进行反馈。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八条 对正式聘用的学生教学信息员以勤工助学的方式按月发给报酬(金额待定)。
第九条 对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并予以奖励。
第十条 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学生信息员可计素质教育学分2学分。
第十一条 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教学信息员,随时予以解聘;违反学校纪律或相关规定者,根据学校相关文件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督察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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